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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第二督查组关于宝鸡市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督查情况的反馈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三项攻坚行动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省安委会具体安排,2018年6月7日至26日,省安委会第二督查组在省交通运输厅丁胜仁副厅长、贾克武副巡视员带领下,对宝鸡市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6月8日召开了三项攻坚行动督查动员会,惠进才市长代表宝鸡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检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宝鸡市及凤翔县、岐山县、麟游县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对陇县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期间,与3名市级领导、8名县级领导、35名市县级部门领导进行了谈话,督查检查市县级部门21家,各类生产经营企业26家,发现问题隐患共120项,受理信访举报5起。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宝鸡市三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一)政府高度重视,安排部署扎实。宝鸡市委、市政府对三项攻坚行动高度重视,先后于3月8日、3月19日召开会议,传达省政府三项攻坚行动有关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市三项攻坚行动。4月20日和4月28日,先后召开市安委会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三项攻坚行动再动员、再部署。特别是5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三项攻坚行动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安排部署三项攻坚行动。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迅速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推动了三项攻坚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有的放矢。宝鸡市政府把摸清底数、找准症结作为开展好三项攻坚行动的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来抓,认真研究总结攻坚行动的核心问题和重点难点。在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三个领域,紧密结合实际,通过认真查找短板不足和薄弱环节,共梳理总结6个方面的重点、难点,并通过严把安全准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监管机制等多项措施,强化源头预防管控,有效提升了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凤翔县把攻坚行动的开展纳入对各镇、各部门追赶超越点评和全县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并加大了考核权重,倒逼责任落实。岐山县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编制了《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安全生产检查参考手册》《安全生产常用台账记录范本》,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麟游县调整充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齐配强专职监管队伍,定期对煤矿进行安全“体检”,切实做到真督实查。1至5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3.3%和28.6%。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宝鸡市能够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把“找问题、查隐患、促整改、建机制”作为督查工作核心,市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检查,市安委会成立4个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开展督查。自三项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道路交通、煤矿和危险化学品企业686家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1379个,其中重大安全隐患64个,责令停产停业整顿6家,关闭取缔6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罚款2356万元。
  (四)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宝鸡市政府把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在《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开设三项攻坚行动专版、《安全瞭望》等栏目,制作专访、专题、专版13期,刊登新闻稿件30余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群等方式编发工作信息1400余条,举办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创办了三项攻坚行动工作简报,推送的三项攻坚行动信息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57条,陕西安监微信公众号采用32条。
  二、查出的问题隐患
  本次督查工作发现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政府层面:
  (一)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个别单位对三项攻坚行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有待加强。麟游县住建局三项攻坚行动方案针对性不强。岐山县商务工信局加油站双层罐改造进度缓慢;岐山县交警大队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力度不够,2018年5月发现安全隐患9项,整改0项。凤翔县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劝导站台账不健全,劝导员业务水平不高,劝导站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安全监管存在漏洞。部分地区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监管日常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凤翔县发改局对长输管线高后果区未进行油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岐山县发改局对长输管线的重点部位监管不明确,管理无台账,检查无记录;岐山县交通局对企业上报的安全隐患未进行督导检查,部分隐患整改未落实闭环管理。麟游县煤炭局专业人员缺乏,未配备总工程师,隐患台账不健全,内容有缺项。
  (三)监管执法不够严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各领域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检查、不处罚”现象,执法偏松、偏软。道路交通领域,普遍存在对醉驾违法行为执法不严格,未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机动车和逾期未换证等重点驾驶员未开展安全教育,并及时督促整改。煤矿领域,对手续不全的建设项目监管监察不到位,存在未批先建现象。危化品领域,执法不严格、行政处罚少,凤翔县三项攻坚行动以来零处罚。
  企业层面:
  (一)自查自改不认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对自查自改的重视程度不够,敷衍了事,不能抓到问题的核心和症结的关键,导致一些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卸煤区外包人员劳动防护不到位,部分甲醇销售合同安全责任不明确,也未签订安全协议。煤矿企业普遍存在攻坚行动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与主要灾害治理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宝鸡秦源煤矿《矿井关井闭坑方案》中矿井回收时间和实施计划时间不一致,存在“边生产边回收”表述。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工作存在随意性。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重视不够、执行不严,责任担当缺失。秦通集团岐山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管理制度不规范,对超员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宝鸡久泰物流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危险品运输电子运单制度。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核准及初步设计、开采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准文件。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崔木煤矿联合试运转期限于2018年3月31日到期。
  (三)隐患排查台账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地区安全隐患台账不规范,存在隐患发现不及时、登记不全面、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记录、隐患台账不规范。麟游县招贤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隐患排查台账记录不完善。凤翔县雍鑫校车公司隐患整改未形成闭环,安全检查登记表中发现的问题未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未落实到位。麟游县汽车站车辆安全例检单记录和安全例检台账不一致,车辆动态监控记录不完善,对超速等违法行为未详细记录。
  (四)安全操作不规范,现场管理存在漏洞。部分企业存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奖罚不严格等问题,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崔木煤矿胶轮车司机所持驾驶证与所驾驶车辆车型不符。宝鸡渭河电石有限公司厂区静电接地不规范。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气柜区没有配备消防器材和职工个体防护用品,入口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危害告知牌。宝鸡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液氨罐区排水阀门处于常开状态,且阀门无阀柄。
  (五)应急演练不规范,存在质量不高问题。部分企业演练方案不规范、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宝鸡久泰物流有限公司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缺乏应急演练过程记录和演练总结。岐山县客运站应急演练过程记录不完善,且未进行应急演练评价。陕西宝新药业有限公司应急演练资料记录不完整。陕西金源招贤矿业有限公司煤矿未组织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演练。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红线意识,夯实安全责任。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把安全生产当作最大的民生,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导检查,严格监管执法,做到“零容忍”和“重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问题隐患,都要严格执法和问责,该上报的上报,该挂牌的挂牌,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努力营造安全生产“不能违、不敢违”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领域,狠抓薄弱环节。紧盯当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防范遏制重特大和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一是继续加强对212省道秦岭段危货运输通道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危货车辆通行安全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管控措施。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泄漏事故应急演练,加快推进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渭河电石有限公司两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三是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相关手续,持续开展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主要灾害治理,对煤矿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管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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