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到位
人均月增基本养老金151.25元
  本报讯8月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涉及我市19.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51.25元。1-7月增加的养老金已于日前补发拨付到位。
  据了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对全市3000多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和参加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军队退役人员相关补贴也做了相应调整。
  据介绍,本次调整待遇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调待标准分为四部分。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按年限调整: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按基数调整: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按年龄调整: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明细数据》发布于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为确保调整的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2018年1月至7月补发调整额,由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到位。
  本报记者孟民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