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交警查处酒后驾驶 近日,市交警支队发布今年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报告,上半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等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99起,死亡20人,伤206人,直接经济损失87万余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分别下降16.22%、23.29%、17.01%、6.38%,全市未发生一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违法行为
道路车祸“罪魁祸首”
6月2日21时许,一名市民驾驶摩托车行至渭滨区福谭路,与路边停放的一辆重型货车尾部相撞,摩托车驾驶员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调查结果显示,死者属于醉酒驾驶,且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5月19日10时许,一名市民因疲劳驾驶,驾驶小轿车在210省道143公里处,失控后驶向路边正在施工的三名工人,导致一死两伤。
这是近期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不难看出,酒驾、疲劳驾驶等是事故主要原因。据市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黄宏孝介绍,上半年,小轿车、摩托车发生事故比例较大,无证驾驶、涉酒交通违法、超速、互不礼让等违法行为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警介绍,从地域分布上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较多,主要与道路路况不佳,驾驶员超速行驶、随意变换车道、精力不集中等原因有关;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伤人员多、经济损失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间也有特点,一般14时至16时、18时至22时是一天中的高发期。第一个高发期主要是驾驶员容易疲劳驾驶,第二个高发期正是光线由明转暗的时段,驾驶员的视线易受到影响,还有部分驾驶员不能及时打开行车灯或者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
综合治理
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我市交警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首先加强了事故研判和预警,每月开展基础性、科学性、前瞻性的事故对策调研,共印发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通报5份。市交警支队按照《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对全市近两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共排查出事故多发点、段13处,目前已治理完成7处。对于仍未治理到位的安全隐患,增设提醒标志、加强巡查管控,并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发治理建议函,积极争取尽早彻底整治,从宏观方面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治理。
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概率较大的特点,市交警支队将农村作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今年4月起,每月抽出一天时间开展“月月都有122”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农村的街道、学校、工地,给群众进行宣传。同时,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地区乡镇交管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化建设,全市已建成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1057个,市交警支队还准备了500余套反光背心、哨子、帽子、喊话器、检查登记簿等装备,全部配发到一线交通劝导员。上半年,全市共劝导面包车超员1750起,劝导货车违法载人1200起,劝导酒后驾驶230起,营造了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