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专题
第04版:专题
第05版:本市新闻
第06版:交警之窗•广告
第07版:健康养生
第08版:文学周刊
第09版:文学周刊
第10版:文学周刊
第11版:文化
第12版:社会新闻
标题导航
|
强降水今日晚些时候结束
昨日市区未出现大面积积水
网民不能充当谣言的传播者
洪水来临前安全撤离
渭河公园闭园谢绝游客进入
视频监控+现场巡查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网民不能充当谣言的传播者
虢理
两天来的强降水,使我市交通受到一定影响。就在全市上下积极应对之时,网络谣言四起,与事实不符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跟风转发,充当起谣言传播者,造成恶劣影响。这种忙中添乱的行为不仅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
7月2日的强降水,致使地势低的区域积水严重,给出行的确造成短时不便。就在大家密切关注雨情、忙着应对之时,一条10秒长反映公园南路积水严重、小车被淹的短视频,瞬间刷爆宝鸡人的微信朋友圈。很快,宝鸡日报记者就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根本没有积水,车辆通行顺畅,与视频内容根本不相符。与此同时,一些理智的网民,在网上跟帖指出,这是几年前的情景,今天的公园路根本不是这个状况。但是,这条视频却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出现在多个微信群、贴吧、微博等处,很多人不看究竟,跟风转发,让不明真相的人以为公园南路就是积水严重。更有甚者,以此视频为由编造段子诋毁宝鸡。对此,《宝鸡日报》,宝鸡日报新媒体《掌上宝鸡》及宝鸡日报官方微博、宝鸡网等平台,及时发布了《市区公园南路严重内涝?假的》的快讯,澄清事实,及时制止谣言的传播。
应对极端天气,需要网上网下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极端天气造成的影响大,这就需要上下一心,齐心应对。越是极端天气,谣言越容易滋生,造成的危害也更大。如果网下在积极应对,而网上却让谣言疯传,就容易造成混乱,势必影响到应对工作。因此,越是在极端天气,越需要网络正能量,这种网络正能量,将给应对工作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
极端天气下,网民素质折射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一座城市的发展,就是在不断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中,逐步成长和壮大。就拿此次谣言中的公园南路而言,前些年的确遇到暴雨产生过积水,为了解决城市内涝这一难题,我市近年来持续不断进行管网改造,此次暴雨中,包括公园南路在内的宝光路、姜谭路、人民街等以前内涝严重的路段,都没有积水,车辆通行无阻,我们应该看到城市发展的成绩,而不是无中生有,把一个谣言视频当真。可以说,每一次极端天气来临,都是对网民素质的一次大检阅。网民素质高了,客观事实等正能量绝对占主导;网民素质低了,谣言绝对占主流。这次谣言传播中,一些头脑清醒的网民,及时在朋友圈、贴吧等主动发声辟谣。但是,依然还是有一些网民盲目跟帖,随意转发,给宝鸡抹了黑。希望理智网民,在宝鸡多些再多些。
极端天气中散布网络谣言,应该严惩不贷。应对极端天气,需要各方出动大量的人力物力,容不得半点马虎,当大家都在忙着处置应对之时,每一个谣言都是对应对工作的挑战,极易造成一座城市的混乱。《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谣言首发者和恶意转发者,有关部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深挖细究,让发布谣言者受到应有惩处,让网民多些敬畏之心,让网络不能成为法外之地,让网络谣言少些再少些,让更多网民不再充当谣言传播者。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