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我市发布食品药品行业第十五批“红黑榜”——
三家企业上红榜
  本报讯7月2日,市食药监局发布了食品药品行业第十五批“红黑榜”,三家企业荣登“红榜”,一家企业上“黑榜”。
  登上“红榜”的三家企业分别是青岛啤酒汉斯宝鸡有限公司、宝鸡中学食堂、宝鸡市恒丰园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汉斯宝鸡有限公司位于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西虢大道5号,该公司先后获得“2015年度宝鸡市市长质量奖”、宝鸡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宝鸡中学食堂位于高新区高新大道29号,该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宝鸡市恒丰园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金台区东风路55号,该公司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命名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批发市场。这三家企业因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按照《宝鸡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经过科室和相关单位筛选、推荐,在公示、告知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后,经审核,荣登我市食品药品行业第十五批“红榜”。
  “黑榜”企业是宝鸡大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金台区同盟路11号,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相关人员已被判处有期徒刑。
  (温瑶瑶)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