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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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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本报讯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覆盖全市河流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今年,我市创新扩大河长制覆盖面,在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近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按照《全市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底前,我市将建立覆盖市、县、镇、村四级和灌区专管单位的河长组织体系。
作为农业灌溉和生态用水重要载体的灌区渠道和渠库结合工程,长期以来,在我市粮、畜、果业的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灌区渠道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堵乱建、侵种渠道岸线等现象也比较明显。如何才能让灌区渠道运行安全、水流畅通、水质良好、环境优美?近日,我市对全市境内的宝鸡峡、冯家山、石头河灌区总干渠、干渠、退水渠、渠库结合工程及其水体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其中,宝鸡峡、石头河、冯家山灌区总干渠设市级河长,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担任。骨干渠道所在县区、镇街和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渠道河长。骨干渠道以下的渠道和市内其他灌区各级渠道,按照所在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渠道河长,实行网格化管理。
据了解,此次在大型灌区推行河长制,将落实灌区管理单位,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考核问责,完善保障措施,建立责任明确、协调灵活、制度健全、运转有效的渠道管理保护体系。同时,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渠道河长职责、构建日常管理体系、建立治理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实施岸线景观建设、建立保洁常态机制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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