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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养老保险经办处中国建设银行宝鸡分行
关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缴纳201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放管服”的有关规定,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功能和金融机构网络资源,为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中国建设银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在宝鸡市辖区内已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档次和缴费比例,自愿选择缴费标准(详见附件1),可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缴纳当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①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我市范围内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网点地址见附件3)窗口或自助设备缴费;②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到我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地址见附件4)的自助缴费设备缴费;③登录建行陕西分行网站(http://www.ccb.com/sn/)点击“缴费平台”缴费;④扫描二维码(附件2),关注“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进入微信缴费平台缴费;⑤扫描二维码(附件5),下载手机APP“陕西职工养老”或“宝鸡职工养老”,进入“我要缴费”缴费。新参保、办理退休等当年缴费不足12个月的人员,在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缴费数额后缴纳。
  二、无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的县,参保的缴费人员可到所在地市民中心业务大厅,使用建设银行自助缴费设备或下载手机APP“陕西职工养老”或“宝鸡职工养老”,进入“我要缴费”缴费,缴费后如需纸质缴费凭证,可在附近的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
  三、参保人员缴费后妥善保管建设银行开具的《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收)缴费单》,不需换取其他票据。符合领取社保补贴的参保缴费人员,在建设银行营业窗口缴费后,可凭《宝鸡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代收)缴费单》办理社保补贴手续。
  四、参保人员缴费后可登录陕西省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117.36.52.39/index.html)查询缴费到账情况。如需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单》,可到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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