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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追凶揭开零口供谜案
白杨李逸飞

  十三年前,两名犯罪嫌疑人为了谋财,盯上了在证券公司取款的吴某,尾随到其家中将其及两名家人残忍杀害。从此以后,面对先期抓获一名嫌疑人的“零口供”难题,渭滨警方始终不忘追寻另一名逃犯,历经十三年,最近终将这名逃犯抓获,还原了“零口供”背后的真相。日前,渭滨检察机关已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十三年前突发命案嫌疑人却逃之夭夭
  2005年9月5日13时许,渭滨区一小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吴某、曹某、王某3人被杀害。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受害人吴某当天中午从证券公司提取的6000余元现金,及其使用的一部小灵通和家中一部手机被抢走。案发后,警方技术人员对现场遗留的血迹及足迹进行了仔细勘查,经省、市、区刑侦专家分析后一致推断,该案是一起两人以上入室抢劫杀人案件,其中一名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受伤。
  案件发生后,渭滨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当时刑侦和监控技术滞后等诸多因素,案件久侦未破,可是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侦办,一直在寻找案件中的蛛丝马迹。2015年4月12日,专案组在指纹检索比对时发现,在案发现场提取的一枚血手印同咸阳市李某某的指纹信息高度吻合。2015年4月15日,警方快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但是,李某某到案后,拒不交代其犯罪事实。由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零口供”,致使案件又陷入僵局,甚至面临着李某某将被无罪释放,这让专案组又陷入困境。
  案情屡次陷入困境民警大海捞针寻逃犯
  为了打破僵局,专案组先把重点放在排查李某某的社会关系上。民警先期针对其两次服刑的经历,围绕狱友开展摸排工作。根据李某某的服刑经历,民警奔赴甘肃、河南、西安等地,对其服刑的两所监狱的狱友500余人逐一进行排查,重点对其同案的多人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专案组围绕李某某2002年8月出狱后在河南新密市某厂两年间的打工轨迹开展大量摸排,但民警均未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随着刑事科技的发展,民警利用技术手段进行排查,可是通过大量排查,均未排查到另一名在逃嫌疑人。今年1月,侦查员再度到咸阳对李某某在咸阳的生活交际圈进行排查,欲压缩其活动范围,筛选出另一犯罪嫌疑人。
  为了早日将在逃的另一名嫌疑人抓获,专案组邀请公安部画像专家对尾随吴某的犯罪嫌疑人模糊视频进行刑侦素描画像,给侦查员的调查摸排提供参考。同时,专案组与技术人员根据尾随视频及现场足迹推测在逃嫌疑人身高和年龄,为破案寻找突破口。侦查人员带着推算出的信息,于今年1月摸排李某某的诸多社会关系时,通过技术手段检验发现,李某的DNA与案发现场嫌疑人遗留的完全一致。
  警方技术战显威力在蛛丝马迹中破案
  尽管李某的生物检材被采集,但没有他的其他信息可供警方查询,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视频监控寻找李某。专案组以李某的居住地为基点,调取长达2400余小时的视频查看梳理,才艰难地从今年1月15日咸阳至西安的59路公交车上发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踪。民警顺线追踪,发现李某从西安城西客运站下车离开。由于各种原因,至此线索又中断,专案组决定以客运站为中心,在周边调取视频搜索,经过仔细研判,民警仍未发现李某的行踪。为此,专案组确定使用路面行驶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寻找嫌疑人的侦查思路。于是,民警花费了大量时间,查看了多个线路的100余辆公交车行车记录仪录像,终于从212路公交车行车记录仪中发现李某横穿马路的行踪。视频显示,李某极力躲避视频,在一绿化带进行伪装,然后再次从侦查员调取的视频中消失,这使视频追踪再次陷入低谷。
  专案组再次对视频进行分析,最终通过公交车、长途客运车等大量的视频和行踪轨迹的分析研判,侦查员大胆推测李某为了躲过长途汽车安检,坐出租车追赶长途汽车,准备搭乘逃跑。随后,侦查员将目标锁定到一辆长途汽车,通过视频尽管发现了李某在西峰中心客运站下车的行踪,但随后李某再度消失,案件又一次陷入了僵局。
  面对李某的又一次消失,专案组民警除了采取技术侦查与视频追踪相结合的办法外,民警仍对李某的关联社会关系全面进行布控,可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据此,侦查员及时改变策略,重点对李某的社会关系进行分析研判,并通过调取甘肃、青海、陕西多地的大量视频资料,最终发现了李某的踪迹。3月12日,民警对实时视频资料反复进行查看,惊喜地发现李某在咸阳市出现。专案组迅速调兵遣将,于当日在咸阳市一广场将化装潜逃的李某成功抓获。
  “零口供”难破案另寻突破口还原真相
  因李某受过多次打击处理,心理素质较强,拒不承认作案事实。为保证审讯顺利进行,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讯问计划和技巧。李某被抓获后,专案组组织巡特警全副武装到西宝高速路口接押,以营造出的高压态势击溃其心理防线。同时,专案组对李某的个人及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并挑选多名经验丰富的侦查员参与审讯。在警方周密的审讯下,其顽固抵抗的心理防线终于被击溃。李某如实供述了其伙同李某某的全部犯罪事实,也给李某某的“零口供”画上了句号。
  经审讯,2005年9月初的一天,李某伙同李某某经预谋后,携带弹簧刀从咸阳乘大巴汽车来到宝鸡准备实施抢劫。9月5日12时许,两人到宝鸡火车站附近一证券公司进行踩点,发现受害人吴某正在取钱,并将其锁定为目标;随后便尾随吴某,直到进入吴某家中。两人将吴某杀害后,发现了卧室里的曹某,便又将其杀害。随后,李某在客厅遇见王某,王某见此情况,持家中一把工艺铁剑将李某额头砍破,李某遂手持弹簧刀在王某前胸乱捅几刀。李某某发现后也赶过来,从王某身后又连捅几刀。王某倒地后,两人继续持刀在王某身上乱捅,最终将其杀害。李某在厨房进行清洗、包裹伤口,李某某在家中翻找财物,并将家中一部小灵通、一部手机及吴某包内的6000余元现金抢走,后两人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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