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9版
本期发布:
“鳌太穿越”禁令发布后开出首张罚单——
一名私自穿越者被罚3000元
  “鳌太穿越”禁令今年4月中旬发出后,为违规穿越的不法行为亮起红灯。然而,太白县的郭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穿越活动。近日,相关部门对郭某进行了处罚,这是该禁令发布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禁令为违规穿越“绾笼头”
  近年来,部分户外运动爱好者擅自开展“鳌太穿越”活动,随意进入陕西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不仅严重破坏了自然保护区脆弱的生态环境,而且屡屡引发多起人身伤亡事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记者从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了解到,从2012年至2017年夏季,“鳌太线”已累计走失、失踪和死亡驴友46人,虽然有关部门经常进行劝导,并采取备案等措施,但私自探险活动屡禁不止,仅今年上半年就发生了数起失联事件。5月1日,一名来自西安的大学生在太白山游玩时,不顾危险,擅自进入无人区后走失,救援人员已进行了多轮搜救,至今仍未找到失联人员。
  4月16日,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联合发布了禁止“鳌太穿越”的公告,严禁私自进山穿越“鳌太线”,违者惩处,并在保护区周边开展了宣传和劝返活动,不断加强巡逻检查。但仍有不少户外运动爱好者抱着侥幸心理,规避执法人员的检查,擅自开展“鳌太穿越”活动。�
  开出首张罚单以儆效尤
  对惨痛的教训置若罔闻,在严厉管束的情况下,仍有不少人无视相关规定,冒险穿越。4月26日,太白县咀头镇塘口村村民郭某带领“驴友”,从太白县进山,历时5天,带领户外运动爱好者途经盆景园、水窝子、西塬、东塬等保护区核心区,最终到达拔仙台,完成了“鳌太穿越”。“驴友”散去后,他打算从太白山景区下山,在途经小文公接待站时,被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巡查人员发现。
  经查,郭某在鳌山附近的村口经营农家乐,主要客户为户外运动爱好者,太白县有关部门曾多次上门宣传,并在他经营的农家乐门口张贴了禁止“鳌太穿越”的通告。然而,4月26日,郭某在明知其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擅自带领户外运动爱好者进山,开展穿越活动。经过民警耐心宣传教育,郭某最终承认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5月29日,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省森林公安局第二分局对郭某作出处罚决定,并开出自“鳌太穿越”禁令发布后的首张罚单,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本报记者张敏涛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