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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
盯三资强监督严查处
  本报讯“你们村25.68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的事你知道吗?是否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村民有异议吗?”近日,金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卧龙寺街道代家湾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监委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移重心、下沉力量,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监督管理问题,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基层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今年初,金台区下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流转不得改变用途,流转、租赁10亩以上土地,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报辖区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土地流转年限不得超过村“两委”任职剩余年限;村民小组使用集体资金5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村“两委”负责人、辖区镇街主要负责人审签;对村组集体资金使用情况,每年由镇街审计一次……一系列措施从制度层面为农村“三资”管理戴上了“金箍”。
  制度是否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组织工作人员在基层开展了多轮暗访,走访了大量群众,得到了不少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发现并查处了陈仓镇团结社区一组组长陈天明非法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金河镇同心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继明挪用村集体资金等一批违纪典型问题,并通报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目前,全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
  (王生军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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