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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公示众老赖难行
1225名“失信人”乖乖还款求“撤单”
  本报讯将判决书视为“一纸空文”拒不履行,生活中这样的“老赖”并不少见。日前,记者从我市司法系统获悉,我市正在逐年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和惩戒力度。从去年至今年4月,共将5329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强大的压力下,已有1225名“老赖”乖乖还款。
  “眉县营头镇第二坡村王某,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眉县首善街道群众路朱某,女,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眉县槐芽镇西柿林村张某,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这是近日眉县法院面向社会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公示名单中,“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失信情形均被详细公布。实际上,我市各个县区的人民法院,均开始通过多种方式曝光“老赖”。宝鸡中院就在市区人流量密集的人民公园、经二路开元商城LED显示屏、蟠龙大桥南的LED显示屏上,公开发布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
  记者了解到,公开曝光是一方面,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些“老赖”将在多方面被限制消费。按照规定,这些“老赖”将处处受限,如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消费,不能购买不动产,不能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这种“寸步难行”的压力让很多“老赖”不再“赖”下去。采访中,记者就了解到这样一件事,被列入岐山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赵某,曾在岐山县信用联社贷款10万元做生意,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登上了“黑名单”。让赵某没想到的是,他在其后的投标时被招标单位拒之门外,因“诚信”问题被大家“另眼相看”。三天后,赵某就将欠款打入岐山县法院账户,请求法院将其“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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