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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市民扎堆购买天然气现象,市物价局表示——
调价方案8月底前公布
  调价幅度低于每立方米0.23元
  本报讯天然气价格调整备受市民关注。5月28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预计在8月底前公布实施,调价幅度将低于每立方米0.23元。以城镇居民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实际上因此增加的支出低于4.60元,因此,居民没有必要囤气。
  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出台后,我市市区天然气售气网点出现排队购买天然气现象。据了解,此次国家把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将由各地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定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我市将按照省上的具体部署安排,在对燃气企业供气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门站价格调整、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提出调价方案,并履行成本监审、政府审定等相关程序后,在8月底前公布实施。
  关于调价幅度,国家这次公布的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23元,比我省现行居民用气实际门站价格上涨0.23元。按照国家要求,省上和我市将从严核定管输和配气价格,压缩中间环节费用,减轻用户终端销售价格负担,可以确定本次我市调价幅度将低于每立方米0.23元,即调整后居民家庭年用气量一档最高价格也不会超过每立方米2.21元。以城镇居民每户每月基本生活用气20立方米、本次每立方米调价不超过0.23元测算,实际每户每月增支低于4.60元。
  另外,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居民用气阶梯气价政策,目前,非独立采暖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480立方米(含)及以下的,用气价格按每立方米1.98元执行;年用气量在480立方米至660立方米(含)之间的,用气价格按每立方米2.38元执行;年用(购)气量在660立方米以上的,用气价格按每立方米2.97元执行。因此,盲目囤气并不划算。
  目前,我市天然气供应正常,敞开销售,市民切莫盲目抢购。
  本报记者刘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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