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2版
本期发布:
宝鸡九名醉驾男子被刑拘
  本报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早已成为常识。然而,个别市民却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近日,我市就有9名男子因“醉驾”被刑拘。
  夏天,市民吃夜宵、聚会的频率增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开始呈上升态势。近日,市交警支队各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整治行动中,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并对查获的9名“醉驾”犯罪嫌疑人集中刑事拘留。
  民警介绍,在检查过程中,有的嫌疑人驾驶营运车辆,有的企图闯关被拦截,有的发现设卡检查掉头逃跑,有的则弃车逃跑。“醉酒”驾车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引发次生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
  据了解,将醉酒驾车属于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自身及他人的安全,酒后不仅不要驾驶机动车,也不要驾驶电动车等非机动车。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