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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纠正失信行为通过审核可重戴信用帽
  本报讯在诚信畅通无阻、失信寸步难行的当下,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还有没有悔改的机会?据了解,我市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给了失信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去年以来,随着我市信用联合惩戒工作的深入推进,不少企业因失信,在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时受到限制。今年以来,我市第一时间启动了信用修复工作,对信用修复条件进行严格限定,制定了详细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按照要求,失信主体在受到信用约束、认识错误后,可作出信用承诺、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再由行业处罚机关审核同意后,市信用办进行信用修复。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受理8起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帮助企业撤销其在信用中国(宝鸡)网站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为企业上市融资、资质备案、业务开展扫除了障碍。
  今年,我市4家公司均因少缴纳税款被市地税局处罚,其失信行为在国省信用平台被公示。公示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特别是招投标、IPO上市融资等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随后,企业负责人及时补缴税款,并联系市信用办进行信用修复。经过市信用办审核确认后,撤销了企业在国省平台的失信公示,对其进行了信用修复。
  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失信者接受信用惩戒后进行信用修复,也不失为引导诚信风尚的一剂“良方”。通过实施信用修复机制,我市已初步建立起了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促使企业提高了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保护了信用主体的信用权益,营造了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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