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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导解疙瘩预防入歧途
我市法院系统首个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中心成立

  本报讯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法官请来心理咨询师协助办案,帮助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以解开他们内心深处的疙瘩。5月18日,金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中心成立,这是我市法院系统首个未成年人心理关爱机构。
  近年来,金台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及“寓教于审”工作方法,积极创立圆桌审判、犯罪记录封存、心理评估介入矫正和延伸帮教等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先后荣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宝鸡市级青春驿站”等荣誉称号,庭长白明瑛被评为陕西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在成立仪式上,金台区人民法院与宝鸡协和心理研究院就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及咨询工作进行了签约,并正式为未成年人心理关爱中心挂牌(见上图)。协议签订后,金台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部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时,将邀请该心理咨询机构介入,结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年龄以及心理特点,开展心理评估、矫正疏导、社会调查、司法救助等青少年司法延伸工作。据了解,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将从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后以及执行期间,分别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帮他们勇敢面对现实,重新回归正常生活,从根本上减少未成年被告人再犯罪。本报记者白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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