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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
两年完成合表用户免费改造
  本报讯5月16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加快推进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根据我市印发的《关于宝鸡市加快推进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市决定从今年起,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城乡居民用电未达到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进行改造。
  合表用户就是一块总电表下挂了若干块用户的电表,由物业等部门向这些用户收费,而供电企业每月只负责抄总表用电度数,向物业等部门收取电费的用户。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就是通过对电网企业供电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进行供配电设施改造,达到由供电企业将计费电能表直接安装到每一户居民住宅,实现由供电企业直接对每一户居民住宅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
  据了解,我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将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行政区域内未实现供电企业直供的合表用户改造任务。我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的范围为:由电网企业供电的居民小区合表用户,包括通过电网公用变压器、居民小区专用变压器供电,企事业单位生产办公与居民共用变压器供电,目前实行合表用电的城乡居民家庭用户。按照政策规定,此次居民用电户表改造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对电网企业因户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及运行维护费用,纳入下一监管周期输配电成本,按照国家规定通过调整输配电价或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本报记者张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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