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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颁布首个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
岐山二季度集中开工92个重点项目
建立网格群 服务不缺位
妙笔承古韵 翰墨展新风
以多云到晴为主
强化风险意识 守牢安全底线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打造全省职业教育高地
勇于创新创造 履行社会责任
激发市场活力 提升消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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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颁布首个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
《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王怀宇)近日,市政府颁布了《宝鸡市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我市首个风景名胜区管理法规。
该管理办法是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旨在加强对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促进风景区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对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与建设、保护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风景区应当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其建设项目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色调等应当与生态环境、周围景观相协调。景区内实行封山禁牧,禁止放养食草牲畜,并实行全年森林草原防火。
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此为契机,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及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着力打造西部生态文明新高地,以更高标准、更高效率和高质量生态赋能全市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生态之城、美丽宝鸡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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