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金台区龙泉巷社区开展诚信经营宣传
50户商家签订信用承诺书

  本报讯(记者 邵菲菲)“我们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缺斤少两,不进行消费欺诈……”近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夕,金台区龙泉巷社区开展了诚信经营宣传活动,辖区50户商家签订了《信用承诺书》,承诺诚信文明经营(见左图)。
  为增强商户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台区龙泉巷社区开展了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分小组、按片区深入辖区的企业、宾馆、餐饮店、汽修店等场所,发放诚信经营守则和宣传彩页,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传递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和文明经营理念,50名商户现场签订了《信用承诺书》,努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生意要想做长久,首先要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举办这样的活动非常有意义,今后我一定遵守今天的承诺,依法诚信经营,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商户李保平说。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