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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建筑垃圾须“持证上岗”
我市颁发首批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本报讯(王茜)3月5日,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我市两家企业分别拿到了建筑垃圾处置(产生)许可证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这是全市首批颁发的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市积极开展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宝鸡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从今年起实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制度,实现了从产生源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有效监管,有效遏制城市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运输遗撒等突出问题。“采用许可证管理,不仅规范了企业行为,还让城市环境更好、更美丽。”当天收到建筑垃圾处置(产生)许可证的一企业负责人说,渭滨区城管执法局提前为他们制作了详细的办证指南,在办理许可证期间安排专人现场指导填报材料,并陪同前往办理。
  据了解,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更多企业了解并及时办理许可证。同时,将加强执法监督,对未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或违规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让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更加规范,人居环境更加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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