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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2月19日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开幕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目标任务,聚焦“一四五十”战略,积极运用提案履行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职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宝鸡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截止2025年2月16日12时,本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90件。提案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提案逐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立案549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3%,合并提案23件,未予立案18件。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403件,占73%;集体提案146件,占27%。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30件,占24%;政治建设方面提案21件,占4%;文化建设方面提案83件,占15%;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99件,占54%;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6件,占3%。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提案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中心工作。提案立足全市发展大局,紧盯落实“十项重点任务”,围绕建设工业强市、优化发展环境、做强县域经济、打造美丽宝鸡等重点工作建言资政,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紧扣时代脉搏。政协委员结合发展低空经济、银发经济、楼宇经济、数字经济,加强科技创新、推广运用人工智能等提出提案,为培育发展新动能尽心尽力。三是情系民生福祉。提案心系群众关切,围绕高质量充分就业、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做好农村养老、加强物业管理等民生实事出谋划策,为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建言献策。
  大会闭幕后,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已立案提案转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未予立案提案,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一是作为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二是作为住宝省政协委员提案素材,供委员参考;三是由提案者完善后作为平时提案提交。
  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提案,将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规定,作为平时提案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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