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本市新闻
第03版:专题
第04版:廉政广角
第05版:理论
第06版:今日高新
第07版:万象影刊
第08版:寻周记
标题导航
|
共同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小微权力”监督
确保“四免一补”政策落地见效
全力解决群众吃水问题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专项整治违规加价乱象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渭滨区纪委监委
专项整治违规加价乱象
本报讯 一个投诉举报,牵出一场专项整治。近日,渭滨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对40余家“转供电”主体的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项目标准公示、加价收费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今年9月,渭滨区纪委监委接到企业举报,反映区张家沟工业园区违规收取电费问题。区纪委监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调查,通过查阅票据、走访企业,发现张家沟股份经济合作社长期按照1.5元/度的高价收取商户电费,比正常直供电价格高出近一倍。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深挖细查违规加价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张家沟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相关问题立案审查,督促其向25家企业退还多收电费。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国家规定,转供电加价合计不超过8%,对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由市场监管(物价)部门查处。转供电违规加价会直接增加企业、商户用电成本,破坏营商环境。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点破面,深入整治行业乱象,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转供电”环节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王玲采写)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