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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人民法院
执行发现“案中案” 线上调解化干戈
  本报讯 近日,麟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坚持不懈的线上释法说理,不仅促成身处两地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案款,还巧妙化解了因该案可能引发的“案中案”,达到了“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的良好效果。
  前不久,吴某某与杜某某婚姻家庭纠纷案,经宝鸡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杜某某未在期限内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吴某某向麟游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杜某某返还彩礼163500元。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冻结杜某某名下5000余元银行存款后,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杜某某释法说理,杜某某表示愿意凑钱履行案款,但前提是吴某某必须归还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父借给吴某某家庭的25200元,否则她将从外地回来后另行起诉。对于杜某某陈述的情况,执行干警及时同吴某某一方核实情况,吴某某表示二人婚姻存续期间,两个家庭存在借款事实,但对借款具体金额,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这个案件本来就是个婚姻家庭纠纷,如果我们能将他们之间的借贷纠纷化解,不仅有利于该案的执结,更能从源头化解一起新的纠纷。”麟游法院执行干警介绍,为妥善解决争端促执行,办案团队改变执行思路,坚持能动司法。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持续不断和被执行人杜某某进行沟通,开展谈心教育,引导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全面告知吴某某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控的杜某某财产现状,向其阐明“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最大限度找准当事人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吴某某自愿在杜某某须履行的案款中扣减25000元,杜某某一次性给付吴某某140653元。至此,该起婚姻家庭纠纷和一件潜在的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彻底化解,降低了司法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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