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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涉及五个方面 补贴“真金白银”
  本报讯(记者 王玲)9月18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制定,补贴资金申领平台即将上线,有以旧换新需求的市民请多关注。
  根据方案,我市将在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五个方面给予消费补贴。
  汽车报废更新: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予以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汽车置换更新: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旧车,并在宝鸡市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
  (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3万元至10万元(不含)的补贴10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12000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前面三档分别补贴8000元、10000元、12000元。
  家电以旧换新:2024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云闪付平台上线时间为准)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给予补贴。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产品最终售价的20%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按照1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024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支付宝平台上线时间为准)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电动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车辆主要配件完整),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给予补贴,1500元(不含)以下补贴300元,1500元及以上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
  家装厨卫“焕新”:2024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支付宝平台上线时间为准)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4类智能家居产品,家具、卫浴,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7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以及烹饪机、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5类厨卫局部改造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补贴资金申领使用全省统一服务平台云闪付、支付宝,我市申领通道将于9月下旬上线。市商务局将通过网站、“宝鸡商务”公众号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分批予以公告。同时,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10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国家政策,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要求,补贴资金直达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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