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明确工作责任 营造宣传氛围
我市全力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
  本报讯(王茜)近日,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切实落实相关要求,我市多措并举、迅速行动,在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的同时,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为切实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打好生态环保督察“配合战”,我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级督察协调联络组,并确定了总协调人和副总协调人,负责督察期间配合保障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材料资料、信访督办、现场督查、宣传报道5个工作组,明确了各自工作责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各县区也组建了配合保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职责内容明确、资料数据统一、部门联动顺畅,坚决防止资料、数据不实等现象。
  7月22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宝鸡市工作动员会召开后,市县(区)两级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迅速开设专栏,按照规定格式及时公开发布了督察公告。同时,我市充分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端”,加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市县(区)电视台在新闻频道黄金时段播放了督察公告,公布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截至7月23日下午6时,全市各新闻媒体共编发播发稿件68条(篇)。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