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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踏层峰辟新天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宝鸡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材料出版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公告
坚决守住安全度汛底线
科学统筹协同作战 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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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宝鸡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李小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宝鸡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7月22日,督察进驻动员会在宝鸡市召开,督察组组长刘景堂、副组长姚晓军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讲话,宝鸡市委书记杨广亭进行进驻动员,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勇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开展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要求。刘景堂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高度重视,亲自倡导并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多次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书记赵一德和省长赵刚多次指出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16年以来,我省完成了两轮对各市区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对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真心称赞和拥护。
刘景堂强调,本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重点督察宝鸡市、县(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秦岭、黄河流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三大屏障”构筑巩固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中央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等五个方面内容。重点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方案、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落实情况;重点督察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杨广亭表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和有力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权威性、严肃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的思想行动自觉。将积极主动配合,全力做好保障,确保责任落实、配合保障、资料调阅、纪律要求、信息公开全面到位。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勇于接受监督,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将坚持立行立改,以督察促整改、以督察促提升、以督察促转型,不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美丽陕西建设贡献宝鸡力量。
会上,姚晓军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宝鸡市有关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宝鸡市各县(区)党政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30天,督察进驻期间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项电话:0917-3630660,邮政信箱:宝鸡市金台区A17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每天早8点到晚8点。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宝鸡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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