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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宝鸡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李小玮)7月2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陕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耀平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眉县、岐山县、太白县和凤翔区,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千万工程”建设、特色产业发展、乡村人才工作、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暗访,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宝鸡市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千万工程”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检查组要求,宝鸡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多措并举,做好产才融合这篇大文章,围绕“产业链”布局“人才链”,坚持以产引才、育才,以才促产,通过健全体制机制,让各类人才在乡村沃土会聚扎根,真正形成产业发展与人才发展的良性互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入学习“一法一条例”的主要内容,全面落实法律责任,严格执行法律制度,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行稳致远。
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明泉参加座谈并汇报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怀彬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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