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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防协同 加强疾病防控
我市启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 刘亚媚)近日,我市正式启动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强化内外监督,持续深化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与水平,更好维护全市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据了解,疾控监督员制度在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含驻宝部队医院、厂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推行。监督员负责监督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相关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监督员在设置上分为“三类四级”,“三类”即:专职疾控监督员、兼职疾控监督员、疾控监督联络员;“四级”即:市级专职疾控监督员、县级专职疾控监督员、医院兼职疾控监督员、院内疾控监督联络员。
  什么人可以成为疾控监督员呢?据介绍,市、县两级专职疾控监督员从市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筛选,兼职疾控监督员、院内疾控监督联络员由医疗机构推荐产生。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至少派驻1名专职疾控监督员;各医疗机构根据床位数不同,配兼职疾控监督员1至3名;二级及以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临床科室至少配备1名疾控监督联络员。
  目前,市卫健委已经举办了相关业务培训会,全市各级各类疾控监督员将在6月20日前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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