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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医保工作受到全省通报表彰
  近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通报表彰了2023年度全省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及先进个人,宝鸡市作为全省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优秀城市受到表彰,市医保经办中心和岐山县、凤县医保经办中心被评为“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第三批优质服务窗口”,这是市医保经办中心连续三年获此殊荣。同时,杜鹏、张建华两名同志荣获“全省医疗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宝鸡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建设全民医保、法治医保、智慧医保、惠民医保、清廉医保“5个医保”,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敬畏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争先创优意识“6种意识”,聚力打造“医保护航幸福宝鸡”品牌。
  特别是在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宝鸡市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实施国家医保服务16项便民措施,公开发布15类39项服务清单,探索建立“综合柜员制”,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推动“互联网+医保”服务创新,实现参保缴费、信息变更、医保转移等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全面实行“一站式、一窗式、一单制结算”和“一网通办”。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改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实施跨省门诊报付免备案、异地就医网上申报、门急诊直接结算等,畅通群众异地就医报销渠道。打造“商保融合”管理模式,向慢病患者实时播报10公里范围内药品零售价格,全市建立1299处慢病服务网点,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持续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宝鸡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医保信息化建设试点市、全国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全国医保数据统计工作市级联系点,宝鸡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荣获全省首批和2022年、2023年“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全省医保基金预决算先进单位;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荣获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圆满完成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试点任务。
  (李雷 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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