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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提醒:
销售人民币“花束”违规
  近日,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接获一起群众举报,称在“抖音”App平台发现我市一视频博主发布了使用流通人民币制作花束的短视频,同时还在直播中展示其制作过程并进行销售。
  接到举报后,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博主确实存在群众举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流通人民币折叠成花束的行为如造成人民币毁损,违反《条例》第二十六条关于“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规定。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将人民币折叠成花束后进行销售,违反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规定。第四十三条提出,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于该博主的行为系初犯、销售数量不多,情节轻微并未造成重大影响,且主观上并无毁损意愿,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工作人员对该博主进行了提醒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涉嫌违规,须立即停止销售及在直播中展示有关商品的行为,同时要求“抖音”平台给予警示教育。目前,该博主已及时停止了销售及在直播中展示有关商品的行为,并表示以后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提醒广大公众,人民币图样使用是行政许可事项,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人民币花束”“人民币蛋糕”“人民币高仿冥币”“人民币钱包”均涉嫌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希望广大群众能够提高警惕,自觉不制作、不购买、不使用上述产品,遇到后及时向人民银行宝鸡市分行进行举报,共同维护人民币形象,共建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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