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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选树结果公布——
我市1人上榜1人获提名
  本报讯近日,第一届“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选树结果出炉,我市1人荣获“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1人获“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
  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去年9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第一届“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经过单位推荐、审核联评、公示等程序,共评出10名“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另有10人入选“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名单。其中,我市渭滨区姜谭路街道姜谭路西社区党委书记、调委会主任陈勤莉荣获“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称号,千阳县张家塬镇新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利军入选“三秦最美法律明白人”提名。
  2001年,陈勤莉担任姜谭路西社区党委书记及调委会主任,她和团队在辖区深入开展“四千行动”(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暖千家心),用温情化解居民矛盾纠纷、用勇气面对矛盾冲突、用责任维护和谐安宁,摸索出了“网络排查、五心化解”工作方法。二十多年来,经她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达千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张利军扎根基层十余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善于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累计调处群众纠纷30余件。他还通过入户走访宣传、村喇叭宣讲等方式,向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大家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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