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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4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于4月23日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建议议程:①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②审议《宝鸡市周原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③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办法(草案)》;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精力建设交通枢纽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⑦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⑧听取和审议市教育局局长惠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赵一键履职情况的报告;⑨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修订草案)》;⑩人事事项;11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4月22日上午12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7楼2716室)报名。
  联系人:刘航联系电话:3261025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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