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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引导 全面贯彻实施
《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都亚敏)3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宏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永怀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对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塑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全方位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带头学、广泛全面学、灵活方式学,强化对《条例》的准确掌握、灵活运用和自觉遵守。要多角度宣传,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活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高质量实施,市、县(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条例》所确定的制度规范以及各自职责任务,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强化联合监督执法,全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宝鸡城市管理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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