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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阻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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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听劝阻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车
宝鸡高新区一男子被消防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张敏涛)居民楼楼道内禁止停放电动自行车是安全常识,然而近日,宝鸡高新区一男子不听劝阻,执意在楼道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被消防部门处以500元罚款。
近日,宝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反映,市区康福路附近一居民小区内,有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监督员现场核查,该小区一栋楼的疏散走道内违规停放了多辆电动自行车。随后,监督员通过物业人员联系车主,并逐一告知在非经营性场所(高层住宅)的疏散走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危害,责令他们将电动自行车挪至安全区域停放。两天后,监督员在复查时发现,居民葛某的电动自行车仍然停放在疏散走道。消防人员立即联系葛某到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督促他立即将电动自行车挪走,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过程迅速又猛烈,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不要心存侥幸,绝不能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楼楼道,应停放在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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