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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李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依法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高质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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