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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宝鸡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宝鸡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宝鸡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宝鸡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宝鸡市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通过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
  九、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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