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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摘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桂冠
  本报讯(记者谢克强)11月28日上午,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仪式在北京举行。会上,宝鸡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市长王勇参加主场活动并领取荣誉牌。
  据悉,这是继2017年6月宝鸡市被命名为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之后,我市再次摘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桂冠,也是我省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我市坚持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治理的新制度、新方法,不断提升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材料审核、明察暗访、领导访谈、示范项目答辩等程序,我市最终顺利通过国务院食安办评审验收,成功跻身全国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第一方阵”。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四个最严”,压实“四方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分层推动示范城市创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发挥社会共治效能,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坚决守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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