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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中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将于11月14日召开,会期1天。
  ①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宝鸡市养犬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报告;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⑦人事事项;⑧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11月13日上午10时30分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行政中心二号楼7楼2716室)报名。
  联系人:刘航
  联系电话:3261025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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