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本期发布:
凤县纪委监委
严防统计造假 确保数据准确
  本报讯今年以来,凤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政治监督贯穿纠治统计造假全过程,聚焦统计造假、数据瞒报、数据造假屡禁不止等问题,不断加强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统计数据是反映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标。为提升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配合效率,提升监督效能,凤县纪委监委推动建立了信息互通、线索移交、线索查办、成果共享4项机制。县纪委监委同县统计局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对全县固定资产项目真实性实地现场核查,对17个存在重复打包等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采取退库处理,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他们建立监督调度机制,将防治统计造假纳入县巡察监督的重点内容,推进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贯通,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各纪检监察室督促指导联系各镇纪委加大对属地管理范围统计数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充分发挥“室地组”联动监督优势,强化工作合力。他们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统计监督切入口和着力点,把企业数量多、工作进展慢的镇作为监督重点,将深挖统计造假问题、确保数据质量作为监督目标,开展靶向监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双石铺镇、凤州镇等2个镇数据质量、审核措施、工作进度等方面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各镇强化对经济普查数据的审核把关,严防统计造假问题,确保普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