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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忌穿新鞋走老路
关华
  今年,庭院经济被首次写进中央一号文件,庭院经济如何发展,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对于这个大家熟悉的经济形式,很多人以为庭院经济的发展驾轻就熟。笔者认为,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庭院经济也应该在原有形态和模式的基础上,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高质量发展的庭院经济”。
  庭院经济的概念于1984年提出,这些年来,这种相对小规模的经济,对于稳定农户收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起到了有益的补充。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庭院经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近年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农村的“空心村”“闲置田”不断增加,发展庭院经济,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一部分土地资源,有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的优化。因此,发展庭院经济恰逢其时。
  对于新时期庭院经济的发展,我市提出了“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需要解决资源短缺和配置不均衡的问题。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看,人才、物流等制约因素,是阻碍乡村特别是山区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的瓶颈,应引起各方的重视。此外,在政策方面,需要相关政府和部门在项目补贴、税收优惠、金融等多方面予以支持,为庭院经济的发展输入新鲜血液,保证其可持续健康发展。
  庭院经济重回人们视野,是新时期激发农村经济活力的“催化剂”。因此,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按照我市确定的“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切忌一哄而上。只有聚焦新发展模式,促进庭院经济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才能避免穿新鞋走老路,激发农村内生动力,让庭院经济成为我市美丽乡村的又一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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