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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宝鸡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李小玮)10月19日至2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耀平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眉县、太白县、渭滨区,现场检查小水电站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等情况,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宝鸡市贯彻实施《条例》、强化问题整改、加强系统治理等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当好秦岭卫士,守护好我国中央水塔。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聚焦秦岭“五乱”问题动态排查、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等,协同推进秦岭污染防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要健全常态化保护机制,全面落实秦岭保护各级责任,深入实施重点生态治理工程,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
  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宏真参加座谈并汇报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少敏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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