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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成功调解首例民事纠纷
  本报讯日前,在太白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一起工伤事故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共同向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太白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当即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据悉,该案是太白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首例纠纷。
  今年8月,申请人樊某在太白县某工地干活时,不慎从高空坠落,意外受伤,经过住院治疗现已基本康复。因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问题,樊某与工地用人单位产生争议,于是向太白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员通过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同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太白县人民法院依法出具了确认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诉前调解高效、便民、免费的特点,双方均对案件处理效率和结果表示满意;同时也标志着太白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启了实质化运转。
  (王兴广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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