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本期发布: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9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9月25日召开,会期2天。
  ①审议《宝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③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⑤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昭、市统计局局长刘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孙晓岐、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军履职情况的报告;⑦人事事项;⑧其他。
  本次会议实行公民旁听。请符合条件的我市公民持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9月24日下午4时前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行政中心二号楼7楼2716室)报名。
  联系人:刘航
  联系电话:3261025
  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