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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网络谣言共建清朗网络
宝鸡警方依法处理一批网络造谣传谣案件
  本报讯(刁江岭胡骥)近日,宝鸡市公安局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行动,共查处本地造谣传谣案件118起,清理网上违法信息479条;关停网络账号5个,查证并通报外省市网络谣言线索766个。
  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以及其危害:
  案例一:网络谣言造成群众恐慌和秩序混乱。在西安召开“中国—中亚峰会”前夕,我市网民王某在微信群中编造恐怖分子从陇县进入宝鸡的谣言,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给予行政处罚,并解散相关群组。网络谣言往往以夸大、夸张,无中生有的方式传播,容易引发公众恐慌和混乱,对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案例二:网络谣言传播造成政府、企业、个人的形象损害。我市网民杨某、朱某在“胡某宇事件”调查结论发布后,仍然通过抖音发布多部视频,宣扬胡某宇是被人害死,学校背后有大的保护伞。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给予行政处罚,并清理谣言信息90余条。网络谣言的传播对政府、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损害,对被造谣者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
  案例三:网络谣言传播严重扰乱公共舆论,干扰人们的认知。我市网民王某某在微信群中发信息称:派出所通知,有开小车的向小学生问路,并拿100元感谢费让学生带路,请大家教育孩子千万不要相信,有可能会摘取器官搞移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王某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解散网络群组。网络谣言通常以欺骗操控的手段传播,影响公众的判断和决策,虚假信息传播扭曲公共舆论,影响社会价值观。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网络谣言的辨别力,降低网络谣言给人民生产生活造成的不良影响,营造全社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氛围,我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行动。
  与此同时,为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宝鸡公安机关以“抵制网络谣言共建清朗网络”为主题,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宣传活动,先后制作短视频9部,横幅72条,展板27个,海报19幅,手提袋3000余个,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开展网络宣传,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开展线下宣传,多渠道提高网民的知法守法意识和识谣辨谣能力,携手各界人士共筑和谐清朗网上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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