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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干事者撑腰让建设者敢为
——渭滨区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护航重点项目建设侧记
  投资百余万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竟然是“豆腐渣”工程!查;
  针对国企项目实施中的监督空白,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专门文件;
  出台专门文件,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撑腰”;
  建立全流程工作闭环,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
  ……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围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创新监督方式,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全力护航重点项目高质量建设。
  创建新方式推进政治监督走深走实
  投资100余万元的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交付仅半年就被冲毁,原因竟是项目施工企业擅自改变项目设计,将水泥管替换成波纹管。而且,这样的“豆腐渣”工程竟然通过了层层验收!
  这是渭滨区纪委监委在涉水领域开展小切口监督时发现的问题线索。日前,以该线索为切入点,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对相关干部失职失责问题已立案审查调查。
  今年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采取室组地联动监督、组组协同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等方式,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点题监督,保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仅在涉水领域,以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对全区41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推动整改问题37个,健全制度4项。
  “2019年投资53万余元建成的项目,目前收益情况如何?现在再投资40余万元拆除移建其中2座大棚,是否符合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以及有关集体资产处置的规定……建议局里进一步认真论证。”
  日前,渭滨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振虹,在参加某综合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上,对该局拟实施的一个乡村振兴项目提出否定意见。
  刘振虹能够参加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项目决策过程监督,并理直气壮地说“不”,底气来自于该区出台的《区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十项规定》和《渭滨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清单式管理办法》。
  说到这两个制度的出台背景,还要追溯到2022年。去年,渭滨区纪委监委在查处区卫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问题中发现,朱某规避监督,研究重大项目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刻意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朱某案发后,渭滨区在全区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区委督促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上报“三重一大”事项,区纪委出台了上面两个制度,明确规定区级机关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必须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同时,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少、工作任务重现状,理出监督清单,督促纪检监察组对标对表监督,在项目决策环节提前介入,在项目实施过程跟进监督,坚决纠治重点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确保项目高质量发展。
  此外,依据监督清单管理办法,区纪委监委将全区各单位部门“三个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共性监督清单,以监督推动各单位部门把高质量项目建设牢牢抓在手上,下功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锤炼过硬能力作风,确保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建立全流程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效
  渭滨区纪委监委围绕全区发展中心大局,以监督推动重点项目廉洁高效建设为抓手,积极作为、靠前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日常监督中,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手段,针对排查发现的重点项目管理不到位、工程质量差等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同时抄送区级相关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凝聚合力抓实整改。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走过场”问题发生,渭滨区纪委监委制定《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闭环管理工作办法》,规范建议书制发流程、细化跟踪督办措施、完善整改成果评估机制,搭建起“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签发送达、整改落实、回访反馈”全流程工作闭环链条。通过工作“闭环”,进一步压实了各方责任、严格了流程管控,提高了纪检监察建议的“含金量”,增强了问题整改的“刚性”。
  在核查反映神农镇某村干部有关问题时,发现清姜河污水管网二期工程中某公司存在借用资质进行投标、围标,向借用资质单位上缴管理费的问题,区监委立刻向区发改局下发监察建议书,提出3条建议,督促区发改局全面排查,细化措施,规范招投标活动。在对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中,区纪委监委发现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等部门因没有《执法证》和罚没账户,无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借用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无人监管的漏洞,区纪委监委积极协调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督促区住建局等部门按照《招投标法》办理执法证,设立罚没账户,对1家违规招投标企业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进一步压实了监管职责。
  探索新路径填补项目监管制度空白
  在监督中,渭滨区纪委监委的同志从近年来处置的案件情况中发现,由区属国有企业承办的项目中问题较为突出。
  因此,在严肃查办相关案件的同时,区纪委监委也在着力挖掘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监管和制度缺失的问题,并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首先是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由组织部牵头成立陕西渭滨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其次,为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监管体系,聚焦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人员,围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招投标管理等重点领域,由区纪委监委探索制定《渭滨区区属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创新设立派驻监督专员,明确主管部门党组(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专员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责。最后,为填补各区级部门对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监管的制度空白,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建设项目管理,明晰各建设工程项目单位的职责,强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督促区发改局制定《渭滨区区属国有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提升了区属国有企业建设工程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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