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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账户显威力履行义务加速度
麟游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本报讯8月28日,麟游法院采取冻结账户的强制措施,促使未按期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主动付执行款,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得以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张某因拖欠1500余元物业费,被西安某物业公司麟游办事处起诉到麟游法院。张某败诉后,未按时支付拖欠物业费,西安某物业公司麟游办事处申请麟游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立即依法采取账户冻结措施。在账户冻结数小时后,张某来到麟游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趁机释法说理,张某当即履行全部案款支付义务,该案得以快速结案。
  今年以来,麟游法院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协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关口前移、协同作战”的战略布局。同时,持续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对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并告知该曝光对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金融借款、信用评价等方面的阻碍,推动被执行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行为转变,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执源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1-7月,新收首执案件221件,同比下降20.79%,下降幅度位居全市县区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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