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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建成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我市就此出台行动方案
  本报讯(记者王玲)日前,我市出台《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在全国有影响、西北有位次、全省能引领、具有宝鸡特色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00亿元,旅游综合收入1400亿元,体育产业综合产值60亿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超1600家,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5%左右。
  《方案》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立足宝鸡产业优势、消费功能定位,实施消费供给优化升级、文旅消费潜力释放、餐饮消费品质提升、体育消费品牌培育、会展消费扩容提质、流通体系循环畅通、名优地产消费提档和数字消费培育壮大“八大行动”,着力打造辐射陕甘川宁毗邻地区的区域购物、旅游、美食、赛事、会展、物流、名品产销、电商等“八大中心”。(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同时,通过区域消费中心城市的建设,切实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不断提升宝鸡城市知名度、消费便利度、品牌聚集度和服务满意度。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提出,要落实减税降费、用电用水用气同价等政策,鼓励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持续加大普惠小微企业信贷资源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要围绕消费升级开展“双招双引”,建立项目库,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省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提升消费服务保障能力水平。要加大商贸、文旅、物流等项目招引力度,下功夫招引一批含金量足、含绿量高、含新量多的大项目、好项目,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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