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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出台规定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
以身正人倡廉洁新风
  本报讯(温瑶瑶)近日,千阳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千阳县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规范指引》,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要求大家以身作则,以身正人,带头营造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政治生态。
  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要求,千阳对纪检监察干部网络行为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行为“红线”,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日常办公、信息宣传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公文处理、信息宣传等关键环节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规范信息发布审核,规范使用网络工具,不得通过网络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同时,对网络社交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社交账户、网络群组言行,不散布谣言,不在网上发布违纪违规的言论。《指引》要求,对违反工作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等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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