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本期发布:
提供康复服务减轻家庭负担
我市四部门联合开展“精康融合行动”
  本报讯(记者刘亚媚)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印发了《宝鸡市“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从今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提高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家庭。
  《方案》提出,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85%以上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5%以上。
  在该《方案》推进中,重点实施六大行动:全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在实施中,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转介服务机构,搭建完成全国统一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开展登记、康复、效果评估等服务。《方案》要求,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整合和集中使用相关部门的资金、政策及设施等资源,确保“精康融合行动”稳妥有序推进实施。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