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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水文部门预测
今年汛期我市局地降水增大
  本报讯(记者黎楠)近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据市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23年汛期(5-10月)我市气候年景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汛期降水分布不均,气温偏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多发态势,阶段性、区域性暴雨洪涝和极端短时强降水发生的可能性大。各相关部门已提早动手,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据市气象水文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预计2023年汛期全市降水总量为450~6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西部、北部县区偏多1成,其余县区偏少0~1成。汛期全市平均气温为:川塬区21℃~23℃,南北山区16℃~20℃,较常年同期偏高1℃左右。预计2023年汛期我市高温日数较常年偏多,盛夏(7-8月)川塬区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天气;预计初夏汛雨将出现在6月底到7月初,出现时间接近常年;预计7月下旬至8月中旬川塬区有阶段性高温伏旱出现,出现日期较常年略偏晚;预计9月中下旬有秋淋天气出现,出现日期较常年略偏晚,强度略偏弱。预测宝鸡地区2023年渭河干支流出现较大洪水的可能性大,中小河流、山洪灾害洪水可能多发,阶段性及区域性严重干旱的可能性增大,局地洪涝和阶段性干旱交替出现的可能性较大。年最大流量与多年均值比较:渭河干流宝鸡段偏大1成,千河、石头河、嘉陵江凤县段偏小2成,清姜河基本持平。
  防汛抗旱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稳定大局,为确保汛期安全,我市各相关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目前,各县区相关部门正深入开展汛前洪涝灾害风险排查整改,切实做好河道清障工作,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加大抢险物资储备,全力以赴做好灾害防御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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