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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第三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公布——
我市17个法庭榜上有名
  本报讯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第三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予以公布,宝鸡法院3个人民法庭被评定为“示范法庭”、14个人民法庭被评定为“达标法庭”。其中,金台区人民法院蟠龙人民法庭、凤县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岐山县人民法院五丈原人民法庭被评定为“示范法庭”;陈仓区人民法院阳平人民法庭、凤翔区人民法院横水人民法庭等14个法庭被评定为“达标法庭”。
  近年来,宝鸡法院坚持“三个面向”“三个服务”“三个便于”原则,积极提升法庭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经费配置、管理运行机制、审判质效水平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已有7个法庭被评定为“示范法庭”、27个法庭被评定为“达标法庭”。
  今后,宝鸡法院将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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